納稅人自行辦理,通過任職受雇單位代為辦理,委托含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
網(wǎng)絡辦:納稅人可優(yōu)先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站辦理匯算。
郵寄辦:將申報表寄送至主管稅務機關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大廳辦: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
納稅人在2022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匯算:
自2023年2月1日起,對部分稅務事項實行容缺辦理,進一步精簡涉稅費資料報送。其中,取消報送涉稅費資料12項,改留存?zhèn)洳樯娑愘M資料22項。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公告稱2022年度匯算辦理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
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等。
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首頁,選擇了解一下或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一鍵帶入,再選擇扣除年度2023。
用戶可以在確認之后在App中點擊首頁,選擇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2023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變動可以選擇作廢或修改。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公告稱2022年度匯算辦理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公告稱2022年度匯算辦理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
可享受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yī)療支出。
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等。
贍養(yǎng)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自2023年2月1日起,對部分稅務事項實行容缺辦理,進一步精簡涉稅費資料報送。其中,取消報送涉稅費資料12項,改留存?zhèn)洳樯娑愘M資料22項。
取消報送指現(xiàn)有文件規(guī)定納稅人辦理稅費事項時需報送的資料改為無需報送。
留存?zhèn)洳槭侵脯F(xiàn)有文件規(guī)定納稅人辦理稅費事項時需報送的資料改為資料留在納稅人處存檔保管,以備稅務機關事后核查。
取消報送指現(xiàn)有文件規(guī)定納稅人辦理稅費事項時需報送的資料改為無需報送。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公告稱2022年度匯算辦理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